其實我也有點過份。

外國同事遠道而來,我經常也不讓他們吃午餐。

在內地出差最大的壞處是坐車的時間比工作還要長。一個會議一小時,可能車程來回六小時。有時一天要到三個地方,我這個中女的骨頭真的散滿一地。為了節省時間早點回酒店休息,我就詐詐弟問「do you think we can skip the lunch so we can go to the next meeting sooner?」 去到開會的地方那邊的職員提議先吃個午飯再開會,我就用中文謝絕。就這樣,出席會議的所有人都不准午餐,馬上開會。

同事們來到香港,人家吃的是Sabatini﹑鹿鳴春,跟我在一塊的同事我卻跟他們說「why don’t we try some local food?」,接著便逕自走入翠華,圖其快靚正。

今晚,我帶他們到豫園,見會普通話的同事也在便把導遊的責任交給他,然後上的士絕塵而去。

我邊打字邊自省吾身,到底我的待客之道是否太差?但公幹總不能夜夜笙歌,弄得自己次日筋疲力竭的去工作。假日我是樂意帶他們遊覽盡盡東道主之職,但上班的日子,我還是想過一個安靜的晚上。

我自己也沒有大魚大肉,這就是我晚的晚餐了。